租賃知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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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資租賃的業務分類

時間 :2023-12-01 點擊數 :700

直接融資租賃

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 ,委托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 ,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 ,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。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 ,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占有 、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。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。

經營性租賃

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 。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 ,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 。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 ,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 ,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。

出售回租

出售回租 ,有時又稱售後回租 、回租賃等 ,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《買賣合同》 ,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 ,取得現金 。然後 ,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 ,與該租賃公司簽訂《回租合同》 ,將該物件租回 。承租人按《回租合同》還完全部租金 ,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 ,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。

轉租賃

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 。在轉租賃業務中 ,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 ,稱為轉租人 。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 ,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 。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。

委托租賃

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 ,根據委托人的書麵委托 ,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 。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 ,出租人隻收取手續費 ,不承擔風險 。

分成租賃

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 。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 ,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 ,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 ,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 ,租金就高 ,反之則少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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